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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6-26 00:00:04阅读: 次
11月13日,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省攻坚办的要求,我市于11月13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
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
11月13日,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省攻坚办的要求,我市于11月13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预警级别的调整和响应终止时间,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将根据空气质量研判情况另行通知。?xml:namespace>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省气象台与专家组实况分析和最新预报结果,受前期污染累积和后期不利扩散条件影响,11月13日至17日,包括我市在内的全省大部分地区将出现新一轮重污染天气过程,11月15日至17日我市可能出现中度或重度污染。按照省攻坚办的最新要求,我市于11月13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
各新闻媒体和电信运营企业将在全市发布健康防护警示。各有关部门和工业企业将按照错峰生产、“一厂一策”和工业源减排清单要求采取Ⅲ级响应措施。已按照市政府和相关县政府要求采取较Ⅲ级响应措施更加严格减排措施的,仍执行更加严格的减排措施。
城市建成区工地按“封土行动”要求落实防扬尘措施;城市建成区以外工地施工现场除了要落实防扬尘措施外,还要在原有洒水频率的基础上日增加洒水3次。
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机械清扫、喷雾、洒水频次。主城区实施非绿标车、燃油三轮车、柴油轻型货车、大型货车、渣土车等车辆限行。
省驻地督导组、省强化督导组、市纪委监察局和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督查办将对以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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